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15]2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名县2018年贫困县摘帽的决定、大名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在对全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现有产业优势进行全面调研和认真研究、吸纳基层意见和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相继召开项目规划编制会议和扶贫系列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围绕脱贫退出指标,针对存在的短板安排项目,确定了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以具体建设项目为抓手,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2018年5个贫困村出列、4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等文件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范围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资金需求,资金主要投向于股份制项目、种植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微工厂建设补贴项目等。
三、建设任务
实施计划安排2018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12.91万元,其中包括1.股份制项目资金2.1万元(该项目由县扶贫办实施);2.辣椒种植38.6万元;3.路灯41.8万元;4.路30.41万元;2018年度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27.4万元,其中包括1.股份制项目资金17.4万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资金(用于墙面粉刷)10万元;2018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5万元,其中包括5个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万元,用于墙面粉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照脱贫退出指标,补齐短板,查漏补缺,认真研究解决扶贫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建立调度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项目建设任务,扶贫资金能够真正产生效益。
(二)严格执行程序。扶贫产业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大名县扶贫开发养殖类种植类股份制类项目管理办法》(大扶组〔2015]12号)、《关于补充调整〈大名县扶贫开发养殖类种植类股份制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扶农开〔2017〕8号)等文件执行;股份制类项目要严格《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冀扶办联〔2016〕18号)、《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18]3号)、《大名县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大扶农开〔2017]26号)等文件执行;基础设施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进行决算审计,以审计结果拨付资金。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年度脱贫摘帽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尽快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阳光化操作、阳光化管理,对扶贫项目方案的制定、实施、验收、报账等全程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开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完善留存扶贫项目全套资料,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台账和项目到户台账,并报乡扶贫工作站,汇总后上报县扶贫办。要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退出户、脱贫户能享受扶持政策。
(四)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各村就近就地优势,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要积极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在监督中的作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实施方案21、编制依据
为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效益,夯实各镇、各部门任务和责任,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汉阴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本实施方案。
1.1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四)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五)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办函〔2017〕55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陕财办〔2017〕3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
(六)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5号)和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安脱贫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
(七)汉阴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汉脱领发〔2020〕2号)及汉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汉阴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三十条的通知》( ……此处隐藏5539个字……脱贫攻坚指挥办公室提请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和扶贫开发局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资金统筹整合,主动研究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问题,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协调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围绕当年脱贫攻坚任务,及时制定调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经省市审核后,及时下达项目计划,督促各涉农部门、各镇加快组织实施。县财政局根据统筹整合方案及时将到位的涉农资金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根据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计划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和拨付,按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及时督促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强化配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建立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及时组织财政报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县审计局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成立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专项审计小组,组织对县、镇、村脱贫攻坚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审计。
9.2资金管理制度。
县脱贫办、财政局在原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政策要求,重新修订完善《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分配权限、整合范围、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专款专用,按照《汉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汉脱办发〔2019〕17号),实行县镇两级财政报账制,同时实行资金支出“周统计、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各镇加快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及报账工作,持续开展扶贫资金管理“回头看”工作,对照存在问题,差漏补缺,补齐短板,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9.3监督检查及审计。
县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对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资金整合方案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各涉农部门不严格执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挤占、挪用、截留整合资金转移项目用途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县财政局牵头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10、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38000万元,为实现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保证21705户64635人已脱贫户稳定脱贫,巩固县摘帽成果,通过验收普查,强化后续扶持,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资金保障。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壮大村集休经济产业发展,建强产业基地。采取“划地到户、委托代管、返租倒包、分工分业、务工取酬”等多种方式建立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招商引资、本地培育、投资新建、“镇园联盟”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条等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961.35万元,为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和稳定已脱贫21705户64635户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大力新发展茶园1.5万亩、蚕桑7000亩、猕猴桃5000亩、蔬菜3000亩,抓好“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使每个村产业发展累计不低于1000亩等特色产业,通过村级集体合作社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奖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使每个村有主导产业,有示范带动的专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保证剩余贫困人口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标,保证已脱贫户收入得到巩固提高。
10.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038.65万元,按照“紧扣标准、注重实效、群众急需、投资规模不减”的原则,对贫困村常住人口在3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规模在300亩以上的产业园区主要生产道路、规模在500亩以上的产业园区道路予以实施道路硬化,对贫困区域道路破损严重的县乡村公路予以实施“油返砂”整治。按“安全饮水”规定,全面实施“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打造“智慧水务”管理平台,改善贫困户安全饮水条件。对人居环境较差的村,实施基础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加强对村庄河道、沟渠垃圾的清理,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农户有一个健康整洁的居住环境。全面完成全县剩余1498户3183名贫困人口所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部脱贫和巩固稳定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1: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附件2: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件3: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附件1
附表2文档为doc格式